电子学习服务媒体制作由媒体传播专业的学生组成. 虽然我们不是专业的视频制作公司, 我们的目标是尽可能提供最高质量的产品和卓越的客户服务. 为了给所有劳伦斯理工学院的教职员工提供优质的服务, staff, 和学生, 现就eLearning Service的视频制作业务制定如下规则. 这些条件的例外情况可视具体情况而定. 请通过slehman@ltu与Scott Lehman联系.edu or 248.204.2488查询更多信息. 

1. 视频制作要求, 视频编辑, 转码视频格式, 音频支持必须使用 电子学习服务媒体制作视频申请表. 一旦收到请求, 确认电子邮件将发送给请求-通常在48小时内. 申请按先到先得原则安排,并视乎工作人员的可用情况而定. 

2. 校园的某些地点有音频和照明限制,包括但不限于:低照明条件, 无法利用房间音频系统馈送, 机械噪声干扰. 下面列出了一些更常见的限制.

  • 射灯是固定的,不能移动. 礼堂音响系统可以通过房间前面的讲台上的电缆使用.
  • S100 -舞台灯光是请求者的唯一责任,由媒体服务(av@ltu)管理.edu). 礼堂音响系统也由Media Services管理.

3. 由网络学习服务拍摄的原始视频仍为利记sbo的财产. 除非在活动前达成协议,否则所有由网络学习服务拍摄的视频将由网络学习服务编辑. 学生摄像师和编辑与请求者一起工作,以确保制作出高质量的最终产品. 

4. 最终编辑的视频将通过YouTube(公开或未上市)交付, (由请求者指定)或通过Google Drive. 完整的视频文件也可以通过数据光盘(DVD)传送。, 然而,这种格式将无法播放在一个标准的DVD播放器.

5. 有具体截止日期的项目将尽可能接近. 某些因素可能会使截止日期延长到无法控制的程度, 包括对编辑问题的延迟回复和繁重的工作量. 媒体制作部将尽力通知请求者截止日期的延长.